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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錄自 台灣人權協會1970 – 1990年代的故事 發表在 吳三連基金會主辦的 海外台灣人運動1950 – 1990研討會 台灣,台北 2003年12月9– 11日 黃根深、王廷宜(泰和)、莊秋雄 共著 獎勵台灣人權協會設有二獎 : 台灣人權/王康陸人權獎和鄭南榕紀念獎。 台灣人權/王康陸人權獎 1960年代開始,參與台灣人權運動的人數很多很多。這些人權工作者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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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人、歐洲人、美國人和很多很多的台灣人。這些工作者不問報酬有多少,只問如何貢獻。所以所有的工作者都是出心、出力、出錢和出時間積極地救援政治受難者 : 聯絡國際人權組織,向外國政府申訴國民黨政權違反基本人權,和直接抗拒國民黨的暴政。 長期間從事人權的工作者,辛辛苦苦的工作、犧牲和貢獻,仍然默默無聞。這些無名英雄,應受肯定和獎勵。 1987年10月24日,全美台灣人權協會在洛杉磯召開理事會。會長黃根深提議設立「台灣人權獎」。目的是
: 1)宣揚世界人權宣言,2)提倡人權教育,和3)獎勵對台灣人權運動有貢獻者。理事會通過這提案。 第一屆台灣人權獎在1987年12月19日在洛杉磯舉行的台灣人權晚會頒發。 1993年10月12日,王康陸在一次懷疑的意外車禍中逝世。王康陸的生前好友、同志和家屬成立了「王康陸基金會」以便紀念他生前對台灣人運動的貢獻和保持他的理念。 王康陸基金會的宗旨、目的和工作目標,在一些方面和台灣人權會很相似。二個會如果聯合起來,在一些工作上,必定能發生更多的效果。黃根深與王康陸基金會商討合作的可能性,並獲得同意。1994年12月初,在台灣人權會理事會議中,黃根深提議
: 台灣人權獎改名為王康陸人權獎。理事會通過該提案。1995年台灣人權會和王康陸基金會聯合頒發王康陸人權獎。 鄭南榕紀念獎 1988年12月份的「自由時代」,刊載了一篇許世楷的「台灣新憲法」論文。國民黨政權除了沒收所有雜誌以外,並下令社長鄭南榕到法庭領罪。鄭南榕拒絕出庭應審。 1989年4月7日,國民黨政權動員軍警包圍雜誌社的辦公室,準備以武力強迫逮補他入獄。鄭南榕將存在他辦公室的石油點上了火,將自己活活燒死。自焚的消息震撼了海外的台灣人。台灣公論報,開始每期刊有
: 反映的評論、詩歌、哀悼、歌頌、攻擊國民黨的文章。 美國各地夏令會結束以後,憤怒和悲傷的溫度漸漸地下降。在報紙上的各種各樣的文章也漸漸地減少。 為了抗拒獨裁暴政和為了追求百分一百言論自由,自焚而死是勇敢的,也是神聖的。他的行為和精神應受肯定和紀念。 1989年12月9日,台灣人權會在洛杉磯的理事會議中,會長黃根深提議設立「鄭南榕紀念獎」。目的是 : 1)肯定鄭南榕為理想而犧牲的精神,2)繼續爭取百分一百的言論自由而打拼,和3)褒獎政治受難者。理事會通過此提案。1990年,鄭南榕紀念獎開始頒發。 |